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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0年)
时间:2017年12月2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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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

  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是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放大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基础。

  1.产业集聚效应初步形成。目前,全市正在建设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共6个,总规划面积127.9平方公里。2016年实现产值332.6亿元,占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的49%;入驻企业275户,占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55%;实现税收10.45亿元,占全市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总额的34%;安置就业3.25万人,占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从业人员的45%。

  2.集聚区示范功能凸显。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法库孟家绿色食品加工园区被列入全省23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其中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016年被评为首批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2016年,上述2个园区实现产值318.5亿元,占全省集聚区总量的41%;入驻企业250户,占全省集聚区总数的32%;实现税收10.45亿元,占全省集聚区总数的54%;安置就业3.1万人,占全省集聚区总数的33%。

  3.产业拉动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不断加强园区建设,逐步放大园区集聚效应,成为本地区优秀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聚地。带动主导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形成以粮食、乳品、畜禽、果蔬等为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原料生产基地72万亩,带动农户14万户。

  (二)存在问题。

  1.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市管理机构健全、基础设施完善、运行良好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只有沈北新区、康平县、法库县的3个园区,其他园区均处于在建或规划建设中。

  2.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多数地区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和争取市级政策补贴,资金来源渠道窄,资金投入有限,园区建设进度缓慢。

  3.入驻企业数量较少。除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外,其他园区入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偏低,能够良好运营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较少。

  4.管理模式亟待创新。多数农产品加工园区以政府为主导,管理模式单一,专业化程度不高,创新性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园区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为发展原则,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通过龙头企业引领、特色资源带动、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支撑等方式,尽快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培育特色名牌产品、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发展新兴业态等方式,努力提升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平,实现农产品加工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全市建成一批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精准化网络营销于一体,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建设设施功能完善、集聚效应显著的农产品加工园区6个。

  ——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农产品加工园区入驻企业达到400户以上,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以上。

  ——农产品加工园区带动原料生产基地面积100万亩以上,带动农户19万户。

  三、园区布局

  (一)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位于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南至沈阳绕城高速公路,北至沈北新区清水台街道,东至棋盘山风景区,西至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规划面积96.6平方公里,是全国最大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2016年,入驻企业238户,实现年产值312亿元,安置就业3万人。形成乳品、粮油、畜禽、果蔬饮料、休闲食品、饲料、生物医药、育种等八大产业,辅以物流配套产业。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300户以上,实现年产值400亿元。

  (二)法库孟家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位于法库县孟家镇203线公路两侧,南起桃山,北至康法交界处,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2016年,入驻企业12户,实现年产值6.5亿元,安置就业1007人。培育“六必居”系列产品、“一木”山楂休闲食品、“有机惠”有机蔬菜、“谷粮魂”大米、“桃山”白酒等知名品牌。高标准规划绿色休闲食品产业、农业生物科技产业、万亩有机设施农业产业、传统酿造基酒产业等4个产业区。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20户,实现年产值9亿元。

  (三)康平农副产品加工园区。位于康平县经济开发区,南至胜利街道北界,北至海州小城子镇边界,东至东西马连河西岸,西至彰康线省道,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2016年,入驻企业12户,实现年产值1.2亿元,安置就业480人。重点培育金针菇、富硒木耳等食用菌产业,航天蔬菜、花卉、水果等高品质农产品产业,围绕本地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产业,依托农作物秸秆资源的生物质循环利用产业。以打造“中国菌都”为目标,积极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促进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22户,实现年产值10亿元。

  (四)新民大民屯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新民市大民屯镇、张家屯镇,东起蒲河,西至辽河,国道102线两侧延伸0.75公里,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蔬菜、粮油、饲料加工业,建设农产品物流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打造酸菜加工、蔬菜出口、大米加工等产业区。2016年,入驻企业12户,实现年产值12.4亿元,安置就业1300人。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52户,实现年产值55亿元。

  (五)辽中精细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辽中区满都户镇,南至304省道南1000米,北至304省道北1500米,东至本辽辽高速公路满都户出口,西至满都户镇与牛心坨镇交界处(三排干),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粮油、果蔬、肉制品、禽蛋等农产品加工业。以实现区域农产品加工业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高端化、生态化为主线,建设集加工、物流、科研、信息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特色园区。力争2020年完成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入驻企业10户,实现年产值5亿元。

  (六)于洪光辉农产品加工园区。位于于洪区光辉街道、马三家街道,南至原304线,北至沈于线,东至四环路,西至s107线,规划面积35平方公里。2016年,入驻企业4户,实现产值1.6亿元,安置就业200人。重点发展果蔬加工、生物研发、康体保健、食品饮料、优质稻米加工和物流等产业。力争2020年入驻企业16户,实现年产值6亿元。

  四、重点工作

  (一)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承载能力。各地区要遵循集群、集聚、集约、配套的原则,坚持生产、物流、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新民市、辽中区、于洪区在建园区建设,完善沈北新区、法库县、康平县已建园区的各项配套设施,强化园区承载和运营能力。支持园区积极探索和开展专业化企业运营模式,由运营管理公司全面承担园区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推动市场化运作,有效解决园区在开发建设中存在的资金问题。继续实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政策,其中县域补助资金最高2000万元。到2020年,上述6个农产品加工园区核心区(起步区)实现“七通一平”。

  (二)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升级。坚持项目为王,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着力点。围绕各地区资源优势和园区定位,瞄准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园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指标,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营造优良服务环境,以“马上办”“钉钉子”精神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开工、达产生效。借助入驻企业的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品牌效应及渠道优势,实现园区和产业的迅速提升。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年引进企业数量达40户以上。

  (三)突出资源特色,增强产业优势。各地区要以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为依托,将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与生产“核心区”建设紧密衔接,进行重点布局,打造优势支柱产业。鼓励入驻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实行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通过技术、产品、管理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鼓励政府、协会、企业联手,积极申报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名牌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开展“十大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到2020年,力争80%以上的“十大农业品牌”产品来源于农产品加工园区。

  (四)培育产业联盟,推进融合发展。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集聚,强化不同类型企业和组织间的利益联结,将农产品加工园区作为企业间优势互补、抱团发展的有效载体。通过研究开发、品牌联盟、市场共享、资本联盟等方式,建立利益和责任共同体,打造产业战略同盟。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串联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模式,覆盖从原料基地到加工、流通各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农业综合体项目,力争到2020年,在园区内建设1-2个农业综合体项目,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积极发展直销直供、电子商务、中央厨房等新兴业态,到2020年,园区内50%以上的龙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交易。

  (五)强化科技支撑,实施创新驱动。积极打造农科教、产学研一体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推广体系。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地方进行全面战略合作,联办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园区。鼓励农产品加工园区联合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共同研发、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力争在重大关键技术装备创新推广转化上取得新突破,在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上取得新提升。各地区要积极实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园区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和人才支撑。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争创国家、省级科技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将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各地区要安排1名区、县(市)级副职以上领导负责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并由专人负责园区发展规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公共服务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负其责,着力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促进园区发展的合力。

  (二)科学编制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各地区要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特色突出、集约发展”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编制和完善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规划,报送市农经委备案。根据规划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建设重点,逐年推进落实。市农经委要定期调度各园区经济运行、项目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强化资源整合。支持各地区积极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支持;对招商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科技资金支持条件的园区给予重点倾斜。各地区要加强各类资源的整合,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属于开发区范围内的园区,要切实落实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未在开发区范围内的园区,要争取享受与开发区类似的支持政策。

  (四)加强公共服务,提升管理水平。各地区要积极搭建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便民服务窗口,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人才、融资、技术对接等公共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营管理,提升园区专业化管理水平。

  附件:1.沈阳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计划表

     2.沈阳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目标

附件1

沈阳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计划表

指标名称2017年预计2018年计划2019年计划2020年计划
入驻企业数量(户)304348392438
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户)55627284
年产值(亿元)382.1421.8460.3501
从业人员(人)37180425804900057300
带动生产基地面积(万亩)75.884.695.9106
带动农户数量(万户)15161719

附件2

沈阳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目标

序号园区名称年产值(亿元)
2017年预计2018年目标2019年目标2020年目标
1沈北辉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43365389414
2法库孟家绿色食品加工园区7.88.28.59
3康平农副产品加工园区2.25.87.510
4新民大民屯农产品加工园区27.5405057
5辽中精细农产品加工园区00.525
6于洪光辉农产品加工园区1.62.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