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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八部分)
时间:2006年10月25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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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2006年10月25日

  八、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不断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27.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巩固和发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森林城市”成果,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建立“生态安全、环境支撑、生态产业、生态文化”四大体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承办世园会为契机,构建“一山、一带、两环、六楔”的绿化体系,推进东部森林生态圈和三北防护林建设,全面完成康蒙阻沙带工程,实施西北防风固沙生态林建设,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以上。打造亲水城市,构建“一轴、两环、四城、九湖”的生态水系,恢复和保护卧龙湖等湿地生态功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施浑河生态旅游景观建设,推进细河等支流和环城水系的综合整治,到2010年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量控制在9.45亿吨以内。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有效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治理城市噪声,创造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实施城市大气改善工程,加大燃煤、粉尘及汽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部实行燃气化。

  28.推进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监督管理体系。大力推进煤炭、电力、装备制造、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耗能企业节能以及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0.696吨标煤。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加快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有计划地关停现有企业自备井,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和新工艺,发展节水型产业,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低于35立方米,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年均递减14%,下降为24.4立方米。合理开发利用云水资源,推进雨污分流,在用水量较大的地区和单位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城市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盘活存量土地,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8.2万公顷,综合利用镉污染地,提高单位土地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依法规范矿产开发秩序,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广泛开展节约型城市创建活动,强化节约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的浓厚氛围。

  2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以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汽车制造等产业和耗能大户为重点,培育和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大力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形成企业内部循环产业链。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以铁西新区、浑南新区、辉山农业高新区和苏家屯区为重点,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实现园区内物流、能流和信息流的合理循环和配置。新建工业园区要按照生态园区标准进行整体规划,杜绝资源消耗大、污染重的项目进入园区。以城市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构建城市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业废物交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建设循环经济型城市。建立绿色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标准体系、生态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引导和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