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2020年9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年09月29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市政府办公室 2020年09月29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的相关要求,9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0年第九次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在普查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50家,占检查总数的89.3%;6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占检查总数的10.7%,主要问题包括应更新栏目未更新、动态类栏目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等;本次检查无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10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公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截至9月20日,沈阳市政府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疫情信息11508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指标,做好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持续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内容建设和日常监测。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运行中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项功能。
  (二)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国庆期间,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运维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政务新媒体填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填报工作。加强对填报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禁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发生。
  (四)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继续做好各类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发布。
  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网站主管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0月12日(星期一)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网站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通过协同平台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