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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06月0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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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6月04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要求,5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五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50家,占检查总数的89%;6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占检查总数的11%,主要问题为栏目未更新、存在空白栏目、解读稿未与被解读文件相互关联等,本次检查无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61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其中,浑南区政府、沈河区政府、法库县政府、苏家屯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等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信息更新频率较高。

  5月份,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政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和已停止维护账号的注销工作。其中,法库县政府、苏家屯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皇姑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工作推进有力高效。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情况。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公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5月份沈阳市政府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疫情信息12568条。

  (四)“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情况。自5月8日该栏目重新开通以来,共答复留言14次,涉及9个责任地区和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超期办理情况。

  二、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指标,做好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安全可靠。对更新不及时、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合并或下线,同时避免出现空白栏目、解读稿未与被解读文件相互关联等问题。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岗位职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杜绝出现严重错别字、表述错误等问题。要强化值班读网,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网络安全事件和负面舆情。

  (二)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动态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和密码的管理,建立登记台账,及时按要求对新注册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备案,杜绝漏报、瞒报问题发生;同时加快完成已停止维护账号的注销工作。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按照《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和互动交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三)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要加强网络防护、监测预警和热点回应等工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通过协同平台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