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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02月0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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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2月04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的相关要求,1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一次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在普查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52家,占检查总数的92.9%;4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占检查总数的7.1%,主要问题包括空白栏目、应更新栏目未更新等。本次检查无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52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均按时更新、无表述不准确等问题,全部合格。其中,沈河区政府、于洪区政府,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信息更新频率较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公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截至2021年1月31日,沈阳市政府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疫情信息19175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指标,做好政府网站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防护。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信息中心要加强值班值守、安全巡防和监测预警,发现问题快速协调处置,确保政府网站群安全运行。

  (二)严格政务新媒体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杜绝瞒报漏报。坚持集约节约,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打造发布及时、互动高效、服务优质、创新灵活的群众满意的精品账号。

  (三)继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发布。

  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网站主管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2月9日(星期二)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网站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通过协同平台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