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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07月0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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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7月07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17〕16号)要求,6月下旬,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1年第六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目前,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的网站为56家,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其中,无扣分点的网站有52家,占检查总数的93%;4家网站个别考察点存在扣分情况,主要问题为栏目未按要求更新、政策文件未与政策解读相互关联等;本次检查无不合格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目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各类政务新媒体265个,此次按100%比例进行了检查,全部合格。其中,沈河区政府、浑南区政府、法库县政府、康平县政府、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工作积极主动,信息更新频率较高。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未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发布内容表述错误或存在错别字等问题。

  (三)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和已停止维护账号的注销工作,积极协调第三方平台成功注销90个。

  (四)“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情况。6月份,共受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9条,涉及7个责任地区和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的各项指标,做好规范建设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一)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审查程序和工作流程,严格检查审查,落实审核人员责任。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敏感词、不规范表述、错断链等问题。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严禁不分场景“卖惨”“卖萌”,过度“娱乐化”。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认真做好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账号填报和更新工作,实现应报尽报、应管尽管,确保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完整、运行状态准确。对反复出现问题,无法保障正常运转的政务新媒体,要按流程坚决予以关停。

  (三)落实好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专栏信息,杜绝出现专栏信息未按要求更新等情况;同时做好专栏清理等相关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对本次通报中存在扣分点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7月9日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