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夜经济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19〕18号)和《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认定标准》(沈商务发〔2020〕19号),市商务局组织对中街、太原街等 12个市级夜经济街区进行复审。经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对街区运营、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复核,均符合条件,现复审认定中街、太原街等 12个街区为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
特此通报。
附件:2021年复审认定沈阳市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名单
沈阳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