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市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我市部分区域风险区等级调整如下:
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
一、苏家屯区
1.民主街道玫瑰街78-6号楼;
2.中兴街道南京南街1066-36号楼。
二、新民市
1.胡台镇正林家具产业基地;
2.卢屯乡姚家窝堡村;
3.卢屯乡小北村。
以下区域解除高风险区
一、于洪区
1.城东湖街道汪河路86号碧桂园星荟园133号楼;
2.迎宾路街道沈新路66-1号楼。
二、沈北新区
1.正良街道正义路3号楼;
2.正良街道道义南大街63-36号11门。
三、辽中区
1.蒲东街道蒲河街17号亿甲府第1号楼;
2.蒲东街道蒲河街15号亿甲尚府23号楼;
3.茨榆坨街道榆树街66号都市蓝湾1号楼。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