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不论出身,以成果论成败。在“兴沈英才计划”中处处体现出人才“以用为本”的思路。针对我市“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20条产业链上的企业“领头羊”,我市不再以学历、背景、股份等指标为评价标准,只要业绩好,就能为企业再争取到政府的专项支持。
为重点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我市按照《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对《沈阳市创新型企业家认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升级。被认定为创新型企业的,下一年度,所在企业可获每年5万元奖励资金,三年共计15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文哲:这个企业家在沈阳区域范围内,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者法人两年(含)以上,或者担任分管技术的副总三年(含)以上,也可以获得此项奖励。
新政中取消了对企业家学历、经历、企业占股等一系列要求,放宽了企业家个人申报条件。同时,奖励资金也不再限制用途。但对企业经营情况及研发情况进行了明确,要求更加细致、严格。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文哲:对企业家所在的企业,它三年会计期内,所形成的税收或者销售额,同时还有研发的经费,以及研发经费在销售收入的占比要逐年提升。
▎沈阳广电全媒体记者:关沛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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