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安全生产 -> 安全常识
“药驾”危险程度堪比“酒驾”
时间:2017年11月15日来源:市安监局
[字体: ] 打印
市安监局 2017年11月15日

  浙江省嘉兴市消防部门近日结合实际案例发布警示称,服感冒药等之后短时间内开车的危险程度堪比“酒驾”,建议至少在4个小时之内不要开车。

  随着气温的持续下降,感冒病人逐渐增加,一些市民自己上药店买些感冒药吃。嘉兴市秀洲消防大队的专家表示,许多感冒药都含有镇静成分,容易使人出现头昏、嗜睡、无力等症状,吃完药后立即开车,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嘉兴市民张先生就一度认为感冒药虽然会让人犯困,但是尚达不到影响驾驶安全的程度。然而,一个星期以前发生的车祸令他改变了这一看法。那天,张先生开车行驶在上班路上,在转弯时,不知怎么的忽然冲到了人行道上。惊魂未定的张先生说,早上出门前吃了点感冒药,转弯时正预备打方向盘,却感觉头很晕,忽然就分不清方向。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司机,除了感冒药外,晕车药、抗过敏药、镇咳止痛药和降糖降压药等都对人的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起效越快的药药性越大,因此在服用上述药物后至少在4个小时之内不要开车,效用较强的药品至少要休息6个小时后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