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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连线】今年沈阳招录社区工作者766人 现职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
时间:2023年04月20日来源:沈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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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的生活家园,是美好生活的根基。社区工作者服务于辖区居民,是政策的“宣传员”、群众的“服务员”,被亲切地称为“小巷总理”。

  主播:李千惠

  4月19日,沈阳发布客户端、沈报全媒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民政局携部分区民政局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者工作及招录情况等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 夏时雨

  沈河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蔡莘

  铁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科长 毕明峰

  大东区民政局政权科负责人 林青

  【连线实录】

  问:社区工作者招录信息在哪里能看到?在哪里报名?

  答:市民朋友可通过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查询具体信息。

  问:想成为社区工作者,必须通过考试吗?

  答:社区工作者的产生坚持“逢进必考”,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聘用产生。

  问:报考社区工作者必须是沈阳户籍吗?

  答:按照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考沈阳市社区工作者一般应为本市常住居民,具体条件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确。

  问:今年沈阳社区工作者招录是全市统一组织考试吗?考题都是一样的吗?

  答:按照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由各区、县(市)组织。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各区、县(市)自行安排。

  问: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有教材吗?

  答:沈阳市社区工作者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无关,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问:沈阳社区工作者考试每个人只能报一个区吗?可以同时报多个区吗?

  答:按照沈阳市社区工作者招录有关规定,考生可同时报考多个地区组织的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各地区考试时间相对集中,请考生合理报名。

  问:我户籍在沈河区,但目前居住在浑南区,可以报考浑南区的社区工作者吗?

  答:可以。浑南区招考公告明确,报考条件不限户籍。

  问:沈阳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如何?

  答:沈阳市社区工作岗位设立社区正职、社区副职、社区干事等三个类别,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年限、专业水平、考核结果等因素细分为3级12档,根据不同等级享受薪酬待遇。目前,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平均工资为5950元/月,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享有年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问:今年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大概什么时候能入职上班?

  答:社区工作者录用公告发布后,由各地区负责通知新入职社区工作者相关事宜,请关注各地区官方网站。

  问:我报考的铁西区社区工作者,新入职能开到手多少钱?

  答:铁西区新入职的社区工作者考察期(半年)满后,每月应发5150元,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实发约4200元。

  问:我是一名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我可以报考沈阳市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吗?

  答:请您查阅具体报考地区的招考公告,如同时符合相应地区报考条件,即可报考和参加招录考试。也希望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为沈阳市社区治理工作注入新鲜血液。

  问:社区工作者的体检有什么要求吗?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可以报考吗?

  答:社区工作者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请关注各地区招考公告。

  问:社区工作者合同几年一签?能干到退休吗?

  答:社区干事自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劳动合同期限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保持一致,实行一届一签(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在退休后继续聘用的,签订劳务协议。

  问:我要是考上了社区工作者,在工作期间又考上了公务员或事业编,可以随时辞职吗?

  答:社区工作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转正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社区,所在社区征求所属街道意见,经所属区县(市)民政局备案后,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问:我去年考上沈河区的社区工作者,今年搬到大东区居住,我可以调转到大东区的社区工作吗?

  答:沈阳市社区工作者跨区、县(市)调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社区工作者;

  2.在调出的区、县(市)社区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且上一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3.调出和调入地区民政局均同意,且调入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有缺额;

  社区工作者不得以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身份跨区域调任。

  问:现在的社区工作人员还都是“老大妈”吗?

  答:社区工作者不再是“老大妈”。目前,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36.5岁。

  问:社区与居委会是一回事吗?

  答:社区一般是指城市一定区域内居住的居民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和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基本单元,一般是指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自治的地域范围。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问:大家常说的“社工”跟社区工作者是一回事吗?

  答:“社工”一词,最早来源“社会工作者”的简称。近年来,随着“社区工作者招考”的热潮,以及行业内对“社工”的简写、代称,也产生了“社工=社区工作者”这一种认识。需注意的是,社区工作是社会工作的方法之一,也是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之一。可以简单理解为社会工作领域涵盖社区工作。通俗理解,社会工作者可以成为社区工作者,但社区工作者不全是社会工作者。然而在身份认定上,仅一字之差,两者背后的职业发展、职业标准却截然不同。

  问:如何成为一名社会工作师?

  答:随着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需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应运而生。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08年6月29日举行,该考试由人社部、民政部共同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合格颁发职业水平证书,职业资质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区和居民委员会

  1.社区

  《沈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中将社区定义为:一般是指城市一定区域内居住的居民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和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基本单元,一般是指居民委员会开展居民自治的地域范围。

  2.居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居民委员会定义为:城市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

  1.社区工作者

  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社区工作者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和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配置标准为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根据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由各区、县(市)统一组织招聘,由所属街道集中管理,所在社区分配使用。

  2.社会工作者

  在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社会工作国家职业标准》中,明确社会工作者为: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在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参与各行各业,实务领域包括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优抚安置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

  【第一发布】

  沈阳市现有社区1153个

  沈阳市于2022年底完成社区规模调整,按照常住人口3000—4000户标准拆分过大社区,全市社区数量由967个增加至1153个。

  截至目前,沈阳市现有社区工作者14530人,平均年龄36.5岁,40周岁以下占比66.9%,大专以上学历占比99.5%,男性占比22.3%,女性占比77.7%。

  【重点关注】

  沈阳市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正在招录中

沈阳市2023年度社区工作者招录信息统计表


  沈阳市今年的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已经启动,计划招录766人。各区县(市)根据本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缺额确定招录人数、发布公告并组织考试。今年,除辽中区、法库县外,沈阳市其他11个区、县(市)均有招录计划,招考公告均已发布。

  【相关链接】

  社区工作者主要从事这些工作

  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为:

  ①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②执行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精心做好公共服务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③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驻社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社区公益项目、慈善活动和志愿互助服务;

  ④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⑤协助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

  ⑥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政策执行情况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情况,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在社区内开展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⑦完成党委、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沈报全媒体记者:徐佳婷

  摄影:张文魁

  视频:贺天榆 丁思文

  主播:李千惠

  编辑:时海波

  责任编辑:肖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