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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连线】最新!沈阳企业职工“三险”统收!变化看这里
时间:2021年05月26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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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自5月1日起,沈阳市开始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统一征收。5月26日,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市人社系统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在现场通过热线电话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一级主任科员陈大鹏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部副部长李忠华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业务部副部长贾鸿书  

  “三险”咋统一征收?咋申报缴费?  

  参保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时,使用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前提。统一征收后,参保单位每月在向税务部门统一申报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后,通过政务平台向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报送人员缴费明细盘,用于“三险”缴费记实,即“三险一盘”。明细盘中“三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需一致,如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存在差异的不予记实,同时通知参保单位履行退费程序。参保单位可以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shenyang.gov.cn)登录社保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缴费到账后,即可上传报盘。  

  工伤咋认定?工伤后福利待遇咋样?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和申请时限是这样规定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这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材料清单。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个人申报工伤需报企业资料查询卡片。)  

  3.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  

  4.受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没有出院的开具病情介绍。  

  6.现场证明材料(两人)。  

  (四)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各项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护理,未安排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参照当地雇用护工的日平均劳动报酬商定。  

  【相关链接】  

  沈阳市“三险”缴费比例  

  沈阳市现行“三险”缴费比例为: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工伤保险:基础费率为0.4%-4%,并根据支缴率情况实行浮动费率。  

  连线实录  

  问:“三险”统一征收后,对个人缴费有影响吗?

  答:个人缴费比例没有变化。实行“三险”统一征收,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少缴漏缴等情况发生,能够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问:报盘时“上月实际工资收入”怎么填写?是否和“三险缴费基数”一致?

  答:上月实际工资收入据实填写,和“三险”缴费基数不一定一致。当低于全省全口径社平60%时,基数按全省全口径社平60%填写;高于全省全口径社平300%时,基数按全省全口径社平300%填写。  

  问:职工“暂停参保”状态能否报盘记实个人账户?

  答:职工“暂停参保”状态不能记实个人账户,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  

  问:工伤认定申请部门怎么划分?

  答:沈阳市所属范围内的中央直属企业、辽宁省直属企业及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注册企业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其余企业按本单位行业执照注册属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为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76680元。  

  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又是怎样规定的?

  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按解除关系前上年度社平工资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相比较,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  

  沈阳发布、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佳婷、张文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