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回复 -> 咨询
问题
标 题:咨询隔离期间公司是否支付基本工资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4-01
内 容:

由于疫情防控我居住的单元禁止外出,我想问一下疫情期间在家,公司应不应该给发基本工资。

反馈
回复部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02

尊敬的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企业停工、停产或劳动者不能按期返岗的情况,劳动者工资应按照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生活费含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但对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劳动者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