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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青少年发展“十四五”规划
时间:2022年07月07日来源: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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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2022年07月07日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沈阳青少年事业发展,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快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创造更有利于在沈青年发展的环境,根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辽宁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规划,结合沈阳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青少年,年龄范围是6至35周岁(规划中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沈阳青少年事业发展新起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沈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决定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推动全市青少年发展事业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沈阳振兴发展的信心持续增强,思想政治面貌总体健康向上;青少年的基本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发展权益得到更好维护;青年的创新能力、创业活力不断增强,青年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十四五”时期是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的关键时期,需要广大青年在新征程中建功立业,进一步发挥生力军作用。沈阳将把青年发展摆在全市工作全局中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整体思考、科学规划、全面推进,着力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让城市对青年更友好,吸引更多青年人支持、参与、加入沈阳发展事业当中,更好地宣传推介沈阳,将优质的项目资源、高新科技、青年人才引进沈阳,营造有利于青年发展的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引导青年积极主动融入到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之中。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持续优化全市青少年成长环境,切实服务青少年紧迫需求,维护青少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引导全市青少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传承红色基因,自觉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积极投身“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沈阳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青年友好型街区建设取得实效,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城市更有为。具有沈阳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日趋成熟,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研究解决青年问题、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青年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青年主动融入城市、与城市共同成长的广泛共识。全市青少年主动投身沈阳振兴,对城市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成为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殷切期望的新时代先锋力量。

  (三)重点监测指标

  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围绕全市青少年重点发展领域,对本规划的7项核心指标、9项重要指标进行年度监测,并根据统计监测需求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准确反映本规划实施情况。

  三、发展领域和发展措施

  (一)青少年思想道德

  1.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主题教育、榜样引领,引导全市青少年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人生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主动融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亲和力、针对性。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青年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引导青少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身边好人”品牌,组织开展先进模范和“感动沈阳”人物巡讲活动,发挥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依托“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等,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开展向雷锋、郭明义等楷模学习活动,争做“新时代向上向善沈阳好青年”。引导青少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动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开展青少年国防教育,推动军地共建共育。在建党节、国庆节、青年节、儿童节、少先队建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各类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主题团队日,不断强化青少年的责任感、使命感。

  3.分类开展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引导。面向少先队员,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统一的特色活动,用符合少年儿童特点的语言和方式组织开展“红领巾”宣讲。面向中学中职学生,广泛开展“与人生对话”主题活动,引导他们从小树立高远志向,培养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面向大学生,广泛开展“与信仰对话”主题活动,引导他们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面向机关青年,广泛开展岗位创优活动,引导他们支持改革、投身振兴。面向企业青年,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引导他们以积极、务实、理性的态度面对职业生涯中遇到的问题,自觉树立工匠精神、进取精神、奉献精神。面向进城务工青年,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排忧解难、传递关怀中引导他们心向党和政府、矢志拼搏奋斗。面向农村青年,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提高他们踊跃投身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

  4.强化网上思想引领。评选青年好网民,发挥网络主播、快递从业人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兴群体中先进青年的积极作用。发展壮大沈阳青年网评员、网宣员、网络文明志愿者、青年好网民等队伍,引导青年参与城市网络治理。开展有温度有黏度的网络主题活动,引导青年勇于善于亮剑发声,旗帜鲜明地开展网络舆论斗争。在青少年群体中广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提升网络安全意识,组织动员广大青年注册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作贡献。坚持线上线下服务相融合,不断完善“青年之家”云平台、志愿服务、婚恋交友等网络平台服务青年功能。

  (二)青少年教育

  1.提高学校育人质量。健全“双减”工作试点和常态化运行机制,努力打造幸福教育体系,让学生感受到安全、舒适、兴趣、充实的教育。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从严整治校外培训,增加课后服务供给。将中小学共青团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机制。依托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加强青年学研究。

  2.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有序推动编制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专项规划,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确保教育资源标准化供给。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优先满足基本需要,建设、购置教学和学生生活急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县管校聘”师资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教师资源在区域内统一调配。到2025年,新增公办幼儿园100所、公办学位2.5万个;推进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全覆盖、入学率达到97%以上。

  3.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职业院校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强化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建设30个创新实验室,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全市青少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广泛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应用到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推动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企业等多方协同、共建共享的终身教育供给机制。鼓励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教育延伸,建立500个睦邻学习点。建设好沈阳开放大学等机构,鼓励职业院校、在沈高校和社会机构提供更多更优的学习资源。以学习型城市和智慧型城市建设为载体,加大青少年社会教育投入,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投入机制。统筹协调文化、出版、影视、网络等资源,实现对青少年教育空间的全覆盖。开展残疾青少年文盲扫盲行动,逐步减少残疾青少年文盲。

  (三)青少年健康

  1.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学校教育中强化体质健康指标的硬约束。深化“体教融合”工程,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保证中小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体育运动技能,构建市、区县(市)、社会三级相互衔接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推动足球、冰雪活动进校园。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预防控制力度,实施沈阳市中小学“光环境”提升工程,中小学生近视率每年下降0.5%以上。在城乡社区建设更多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逐步配备充足的体育器材,方便青少年就近开展健身运动。鼓励和支持青少年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带动更多青少年培养体育兴趣和爱好。

  2.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支持各级各类青少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养青少年心理辅导专业人才。加强正面引导,加大沈阳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和推广力度。在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普遍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高校按不低于1:4000的比例配备从事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的专业教师。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到2024年5月,创建100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3.加强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健身步道、自行车骑行赛道、社会足球场地及公园、广场、社区、村屯等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15分钟健身圈”,城市社区实现“10分钟健身圈”。编撰和出版有关生命教育的读物,引导青少年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开展灾害逃生、伤害自护、防恐自救、互助互救等体验教育。强化青少年人群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引导青少年群体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加强运动、合理膳食,严格执行《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切实降低艾滋病和性病发生率。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群体尤其是学生群体对毒品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青年婚恋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大力实施“幸福婚姻、和谐家庭第一课”普及工程和“婚姻家庭辅导”推广工程。积极倡导广大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念,进一步加强高校青年学生婚恋引导教育,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利用新媒体广泛传播正面的婚恋观念,鲜明抵制负面的婚恋观念,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推进婚俗改革,倡导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倡导青年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教家风。

  2.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支持开展健康的青年交友交流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打造“团缘之恋”“会缘有约”等市级婚恋交友平台,为各行业、各领域有需要的青年搭建起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恋交友桥梁。加强军地协同,积极为军队大龄未婚军人提供线下婚恋交友平台。推动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个人用户信息保护,加大对婚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适合青年特点的便利条件。

  3.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加大性知识普及力度和正规、科学的性健康教材推广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正确处理性健康问题以及进行安全、健康、负责的性行为的意识。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大幅度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加大对适龄青年的婚育辅导力度,加大适龄青年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和产前检查普及力度。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0到3周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和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幼儿照顾志愿服务,解决青年后顾之忧。

  4.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青年女性集中的行业、企业落实相关政策的督察工作,依法纠正违法行为。

  (五)青年就业创业

  1.完善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着力打造“舒心就业”民生品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货币、产业、投资、贸易等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培训、社保等社会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政策体系。加强就业统计工作,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促进就业链、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共振互补,进一步完善青年就业创业配套政策。推动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青年就业见习计划、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加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力度,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2.完善青年创新创业创造服务体系。在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的实践中,擦亮青春品牌。全面提升“创业苗圃+加速器+产业园”孵化体系,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新创业新模式,加快创业孵化机构专业化发展,引导青年提升“双创+”参与度。通过街区、社区、校区、园区“四区”联动,聚集、整合、优化配置区域创新创业要素,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生态网络体系。支持广大高校学生参与“挑战杯”系列竞赛,积极创新实践,促进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办好“创青春”沈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建设青年创业项目展示和资源对接平台,搭建青年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青年创业培训,促进青年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的常态化培养。引导青年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发挥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把知识能力融入创意思路,挖掘乡村巨大发展潜力。开展“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积极推动竞赛项目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拓展,努力培育“大国工匠”。在铁西区、大东区等建设适合青少年参与的全市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加强青年职业文明引领,通过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企业开展“青创先锋工作室”创建工作,在青年技能工人、青年工程技术人员、青年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青工“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效。组织青年开展劳动竞赛,争当“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突击队”,在技术攻关、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建功立业。

  3.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完善“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建设“数字就业”服务平台,打造“沈阳业市”。每年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5万个,开发青年基层公共服务岗位800个。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青年大学生引领创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成为创业生力军。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就业困难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帮助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方法,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适合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见习、就业帮扶等服务。开展青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青年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

  4.培育青年人才队伍。全面落实人才政策,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全方位引进、培育、留住、使用人才,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创造力、事业心和成就感。健全“人才+项目+基地”机制,以“带土移植”方式一体引进项目、团队和技术,推动人才工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施“海内外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产业人才支撑工程”“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积极吸引各类人才回沈来沈创新创业。改革完善青年人才管理体制,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善于发现、重点支持、放手使用青年优秀人才。深入实施沈阳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实施青年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后备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凝聚文化研究、创作、表演、传播、经营、管理、志愿服务等青年人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广校企合作教育模式,培育“首席技师”“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以风景、人文、时尚为要素打造青年友好型街区,以平台、环境、新经济为重点打造人才成长型城市,不断优化拴心留人的人才发展环境,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青年人向往沈阳、扎根沈阳、圆梦沈阳。

  (六)青少年文化

  1.加大文化精品创作力度。着眼于区域性文化创意中心建设,挖掘沈阳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深厚底蕴,发挥国家及省、市级重大工程项目、评奖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化人才创作生产展现当代青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化精品。引领网络文化,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加强微电影、动漫、游戏等内容创作创新,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加强对青少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鼓动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参与创作,支持青少年题材优秀图书、影视、音乐等生产、发行和推广。推进文创与科技、工业、商业、会展、体育融合,助力文创产业融合发展,集聚“文化+”新动能。

  2.丰富青少年文化活动。实施艺术精品工程,着力推进“中国(沈阳)旗袍文化节”“浑河岸交响音乐节”“浑河之夏文化艺术季”等系列文化品牌活动。推进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广泛开展优秀文化作品巡展巡演,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辽沈地域特色文化的时代价值,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以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社团文化、网络文化为载体,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推动青少年人均年度图书阅读量和艺术鉴赏、科普水平逐年提高。讲好沈阳故事、传播好沈阳声音,提升文化自信。

  3.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加快推进实施沈阳“百馆工程”,建设以国有为主体、非国有为补充、各类文化场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百馆之城”。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增强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功能,提高青少年文化参与程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设立青少年栏目、节目,制作和传播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增加青少年题材报道内容和播出时间,大力宣传青少年在推进沈阳振兴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报刊和网络重点栏目、院线黄金时段,增加优秀青少年文化精品的宣传内容、频次,引导青少年树立高尚精神追求、文明生活方式和正确消费观念。

  (七)青少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增强对青年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建立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市、区县(市)两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遵循新时代青年发展特点,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巩固传统领域团建工作,进一步做好非公领域和新兴领域的团建工作,持续扩大新兴领域组织有效覆盖面。加强对各类青年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强化共青团在青联组织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青联组织带领各族各界青年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共青团对学联组织的指导,推动学联组织引导学生追求进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2.引领青少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增强团的领导机构的代表性,保证基层群众代表的合理比例。支持共青团、青联代表和带领青年积极参与各类协商,发挥人大、政协中的青年代表和委员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政治参与职能。探索建立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事务联系机制,为青少年参与畅通渠道。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3.鼓励青年在沈阳振兴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着眼国家先进制造中心建设目标,深化“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努力培育青年高技能人才,深化开展“青年文明号”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形成促进沈阳振兴发展新动力。鼓励青年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带头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建生态文明,共创美丽沈阳。从严从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发挥“青年突击队”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氛围营造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凝聚健全高质量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合力。

  4.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完善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和各类公益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发挥重点青年社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共青团、青联等群团组织和民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事务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协作机制。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相关政策配套体系。

  5.引导青年主动投身志愿服务。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日常化、便利化开展。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培训青年志愿者,提升专业化水平。打造青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吸引和鼓励青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保护、大型赛会、乡村振兴等各领域公益事业。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和保障政策,大力推动沈阳市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条例出台。

  6.促进不同青少年群体更好实现社会融入。帮助解决重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实际困难,增进个体工商户、网民、独立制片人、自由职业者、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新兴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积极促进在本地求学、就业少数民族青年和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的社会融入。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关系,防止沉迷网络。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鼓励青少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少年个性发展、宽容青少年失误的氛围,为青少年更好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7.支持青少年参与国际交往与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围绕打造国家现代综合枢纽,助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以服务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积极为青少年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广阔平台,选派优秀青少年参与对外访问交流。加大宣传力度,承接好各地区青少年访问团对沈阳的交流访问,不断提升全市青少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加强与港澳台青少年组织的交流合作,增进沈阳青少年与港澳台青少年的了解和友谊。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涉及青少年发展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监督检查。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拓展青少年权益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共青团、青联组织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作用。加强沈阳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沈阳青少年权益公益行”活动,带动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校园不良贷款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针对在校学生的欺诈行为。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平安沈阳、法治沈阳建设,大力推进普法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配备,积极开拓第二课堂,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覆盖面。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能力建设,完善校园异常信息收集、研判、处理机制,深入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及时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等事件发生。清理和整顿社会文化环境,坚决查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青少年出版物。净化网络空间,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服务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关爱帮扶、处置干预的联动反应机制。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净网”“护苗”“网络生态治理”等行动。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区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在区、县(市)全面推行并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建立覆盖完整、切实有效、主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改革入学程序,强化师资和经费保障,不断提高教育矫治水平。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扶残助残、法治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要加强专门机制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相关规定和配套衔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落实相关特殊保护制度。做好未成年犯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时衔接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

  (十)青少年社会保障

  1.加强对残疾青少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着力保障和改善残疾青少年基本生活,健全完善残疾青少年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服务保障政策和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残疾青少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依法保障残疾青少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大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和面向残疾青少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广泛开展“阳光行动”等助残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少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少年的社会风尚。

  2.加强青少年社会救助工作。加大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促使其回归家庭,帮助解决他们在心理、健康、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包括进城务工青年在内的困难青年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重点开展帮扶行动,统筹救助资源,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年提供就业、就学、就医、生活等方面帮助。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分类开展学业辅导、权益维护、心理辅导、假期照料等工作。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帮助。

  四、重点项目

  (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发挥沈阳市“青马工程”品牌效应,在全市青年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选拔一批骨干作为培养对象,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健全培养机制,注重后续跟踪培养,动态调整培养方式,以点带面、以少带多,引领他们成为青年马克思主义实践者、传播者和引领者。构建市、校、院三级“青马工程”培养体系,每年分级培养不少于3万人。

  (二)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工程

  坚持不懈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少年,推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讲好思政课,引导青少年深入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注重使用青少年喜爱的社交平台和创作新形式文化产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教育全过程,搭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公民道德宣传,宣传先进青年典型,开展社会道德实践,引导青年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诚信互助、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引导青少年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挖掘重要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引导青少年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和底气。

  (三)基层共青团组织力提升工程

  持续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通过改革创新团干部选用、团组织设置和运行、团员教育管理、领导保障等方面机制,推动改革不断向基层延伸。巩固传统领域团建,扩大新兴领域组织有效覆盖面,重点推动全市省级以上园区和规上企业建团,不断提升组织力。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优化工作环境、增强资源保障,形成市级团委与基层团组织紧密衔接的机制体制。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将共青团工作列入地方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加强团干部选拔配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监督管理。

  (四)“圆梦沈阳”青年就业创业工程

  发挥“创青春”品牌效应,鼓励支持沈阳青年参加国家级、省级青年创业大赛,引导广大青年适应社会发展变革的需要,转变传统就业创业观念。推进市、区县(市)两级以青创大赛、青创空间、青创导师、青创培训、青创基金、青创伙伴为主要内容的“六位一体”青创模式建设。共青团要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发布用工信息、科技信息和政策信息,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建设创业培训辅导体系,提升创业见习实践能力,优化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开展创业咨询和信息交流,提升青年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广泛宣传报道青年身边的创业致富典型,帮助青年增强就业创业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五)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立足沈阳装备制造业优势,发挥“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品牌影响力与辐射作用,构建完善竞赛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市主导产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科学设计竞赛项目,不断增强市级大赛工种的覆盖面。发挥沈阳作为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引领、组织、带动作用,开展高技能人才系列交流,拓宽青年技能培养范围。通过培训报告会、高技能人才论坛、导师带徒等交流形式,提升沈阳青年工人职业精神、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强新形势下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新技术技能领域的调查研究,增强创新性和实效性,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知识技能,实施青年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计划,加快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

  (六)“红领巾心向党”育人工程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着力实施“红领巾心向党”育人工程,坚持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推进少先队创新发展,传承红色基因。通过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小小红色讲解员”“红领巾奖章”等活动,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推动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提升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水平,推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七)青少年权益保护工程

  维护好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各级团组织要当好青少年的维权之盾、心灵港湾。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和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沈阳青少年权益公益行”活动,一站式提供心理咨询、权益维护、法律援助、成长指导等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和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逐步提升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支持专业心理辅导机构、相关社会组织参与心理咨询队伍建设,建立正向引导和干预治疗相结合的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体系。到2025年,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等事件发生。加强青少年自护教育,增强青少年尤其是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八)青年志愿服务品牌深化工程

  稳步培育青年志愿服务骨干队伍,制定并推动沈阳市志愿服务工作相关条例出台,实现青年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扩大基层志愿服务组织覆盖,加强激励评价、保险保障等机制建设,形成规模宏大、来源广泛、门类齐全、管理规范的青年志愿服务队伍、项目和组织体系。坚持以社区为主阵地,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积极参与并做好全市重大赛事和会议的志愿服务工作,大力实施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助残“阳光行动”、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重点项目。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实名注册制度,发挥共青团员示范作用。到2025年,实名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达到28万人。

  (九)青年民族团结和青少年交流工程

  依托对口援建、合作工作机制,开展高校“中华文化进校园”活动,宣传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历史,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宣传各民族为祖国作出的贡献,增强各民族青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共青团优势,不断深化和发展援疆援藏工作思路,通过开展沈阳和塔城青少年研学、“西藏班”学生培养交流、“为‘奉献者’奉献”主题实践、青联交流等活动,全力推动援疆援藏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十)青年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程

  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争创“青年文明号”和选树“青年突击队”等为引领,树立青春典范,擦亮青春招牌,促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强服务评比、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满意程度。深化“企业服务日”“机关开放日”等共青团常态化直接联系青年机制,倾听青年呼声,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探索把团的领导机关打造成为青年“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政策资源,搭建创新融通发展平台,降低青年发展成本,帮助青年企业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沈对口合作和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发挥市、区县(市)两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充分发挥沈阳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团市委具体承担牵头协调、督促落实的工作职责,推动形成支持规划落地实施的工作合力。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建立本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推动规划在本地区的落实,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问题,各区、县(市)团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

  (二)建立健全规划推进机制。建立规划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机制,切实推进落实。各区、县(市)根据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督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要专题研究青年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保障青少年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少年发展。加大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对各类从事青少年服务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益性青少年教育阵地和场所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营造规划实施良好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树立关心青少年就是关心未来的理念,做好本规划的解读和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资源,宣传青少年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各界支持青少年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青少年发展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结合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结果,及时制定和调整促进全市青少年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好推动本规划落地见效。探索建立沈阳市青年发展型城市指标体系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动态监测。